各部门、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科字〔2025〕25号)文件要求,我校开展了校级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经专家评审,2025年校级科研立项项目35项,其中重点项目6项、一般项目29项,现对立项项目提出如下要求:
1.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项目组应认真积极展开研究工作,无特殊情况,不得延期结题。
2.项目负责人要对研究成果的真实性、原创性负责,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对引用的观点和数据要注明参考文献和出处。
3.项目组在研期间公开发表的相关成果须注明“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2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项目编号”字样,作为结项佐证材料。
4.项目由科技处组织学术委员会相关专家结项验收,通过结项验收者,予以颁发结题证书。未通过结题验收者将会做撤项处理,并取消1年申报资格。重点项目结题要求为2篇以上省级论文/1篇高质量论文/1项市级决策咨询/1项专利或软著转化,一般项目需1篇以上省级论文结题。
5.立项课题申请结题验收时,必须遵守《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科研工作管理规定(试行)》,以《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2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为约束协议,并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和最终研究报告。
6.凡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无果、发生剽窃、抄袭等不端学风被查处者,对其获批的立项课题作撤项处理。
项目负责人要按照项目研究方案,认真完成项目研究工作,尽快达成研究目标。科技处负责立项项目进展情况的督查和结项验收工作。
立项名单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