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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科技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12    作者:于吉梅     来源: 科技处    点击:

各部门、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辽宁省高校科技工作水平,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科技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2] 145号)文件要求,我校现开展科技数据统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本次填报主要包括省级以上项目、奖励、大学科技园等科技数据。

二、填报流程

1.登陆http://kygl.neusoft.edu.cn/lnedures/

2.各位教师点击网站首页的“教师注册”链接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联系科技处审核。

3.2020-2022年的数据,填写《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20-2022年科技数据统计表》(见附件1);2020年以前科研数据,填写《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20年之前科技数据统计表》(见附件2)。

4.科技处将数据导入系统后,各位教师登陆系统认领本人项目。

三、有关要求

1.各位教师填写《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20-2022年科技数据统计表》(附件1),以院系部、部门为单位,统一反馈到科技处,请各单位于2022年6月15日中午12点前发到科技处邮箱hhkjc123@126.com,由科技处录入系统。文件命名:院系部/部门+2020-2022。

2.2020年以前科研数据,填写《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20年之前科技数据统计表》(附件2),请各单位于2022年7月18日前发到科技处邮箱,文件命名:院系部/部门+2020以前。

3.从2022年第三季度开始,各位教师应于每个季度第1个月,向科技处报备科技项目、成果、奖励、大学科技园等科技数据,以完成上个季度的科研数据录入工作,逾期后数据将无法录入系统。

4.相关数据将作为科技处发放科研奖励参考依据。

5.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请查阅《高校科技管理系统使用手册》(网站首页也可下载)。


联系人:于吉梅

联系电话:(0411)62511069

附件1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20-2022年科技数据统计表

附件2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20年之前科技数据统计表

附件3 辽宁省教育厅科研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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