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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科技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12    作者:于吉梅     来源: 科技处    点击:

各部门、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辽宁省高校科技工作水平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科技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2] 145文件要求我校现开展科技数据统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本次填报主要包括省级以上项目奖励大学科技园等科技数据

二、填报流程

1.登陆http://kygl.neusoft.edu.cn/lnedures/

2.各位教师点击网站首页的“教师注册”链接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联系科技处审核

3.2020-2022年的数据填写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20-2022年科技数据统计表》(见附件1);2020年以前科研数据填写《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20年之前科技数据统计表》(见附件2)。

4.科技处将数据导入系统后各位教师登陆系统认领本人项目

有关要求

1.各位教师填写《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20-2022年科技数据统计表》(附件1),以院系部部门为单位统一反馈到科技处请各单位于2022615中午12点前发到科技处邮箱hhkjc123@126.com由科技处录入系统文件命名院系部/部门+2020-2022。

2.2020年以前科研数据填写《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20年之前科技数据统计表》(附件2),请各单位于2022718前发到科技处邮箱文件命名院系部/部门+2020以前

3.2022年第三季度开始各位教师应于每个季度第1个月向科技处报备科技项目成果奖励大学科技园等科技数据以完成上个季度的科研数据录入工作逾期后数据将无法录入系统

4.相关数据将作为科技处发放科研奖励参考依据

5.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请查阅高校科技管理系统使用手册》(网站首页也可下载)。


联系人于吉梅

联系电话(0411)62511069

附件1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20-2022年科技数据统计表

附件2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20年之前科技数据统计表

附件3 辽宁省教育厅科研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