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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01    作者:于吉梅     来源: 科技处    点击:

各部门、教学单位:

2022年省级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建设(以下简称共同体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形成一批成熟的、可借鉴、可推广的信息化教学教研方法、教学组织形式和典型案例;建立一支高水平的信息化教学应用骨干教师队伍,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学校;探索建立信息化教学应用的长效机制,推动教育信息化应用模式的研究和实践,促进我省智慧教育发展。

二、建设内容

以研究、推广某一信息化教学应用模式为目的,通过聚集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学校等成员单位联合开展实践和研究,共同促进教育信息化应用模式的发展。

2022年度,共同体建设项目设立智慧德育、智慧体育、智慧劳动教育、智慧美育、智慧评价等10个类别。

组织实施

基本要求

1.共同体项目由共同体牵头单位负责申报和项目组织管理工作,主要成员单位不少于4个。鼓励与省外区域、学校联合申报。

2.共同体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在本类信息化教学中开展2年以上实践,取得一定的经验,具有一定的典型引领作用。

3.共同体项目应根据方向确定项目名称、申报内容。要求项目名称规范准确、简洁明了,准确概括申报内容方向,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

建设与实施

1.开展实践。依据项目目标和任务,进一步明确、细化实施方案,确定成员单位之间分工合作的具体任务和进度安排,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工作。

2.协同交流。各项目单位要协同实践、密切合作,定期组织交流讨论活动,推动共同体建设与成长。

3.扩大规模。各项目单位要不断吸收新成员,丰富推广共同体实践经验和成果。

成果验收

项目开展周期为二年。项目完成后,省教育厅组织项目验收。项目验收采取会议论证、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形成信息化教学应用模式研究报告和应用指南;形成6—8个教学信息化应用的典型案例;建设实践共同体社区,开展经验推广活动,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对建设基础较好、成果丰富的实践共同体项目,将择优推荐上报教育部,参与全国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遴选。

报送材料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913中午12:00

报送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附件1、附件2及有关佐证材料)送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标注姓名-2022年教育信息化共同体项目”字样。


联系人于吉梅

联系电话(0411)62511069

电子信箱hhkjc123@126.com



附件:1.辽宁省2022年度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推荐表

2.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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