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教学单位:
2022年省级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建设(以下简称共同体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形成一批成熟的、可借鉴、可推广的信息化教学教研方法、教学组织形式和典型案例;建立一支高水平的信息化教学应用骨干教师队伍,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学校;探索建立信息化教学应用的长效机制,推动教育信息化应用模式的研究和实践,促进我省智慧教育发展。
二、建设内容
以研究、推广某一信息化教学应用模式为目的,通过聚集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学校等成员单位联合开展实践和研究,共同促进教育信息化应用模式的发展。
2022年度,共同体建设项目设立智慧德育、智慧体育、智慧劳动教育、智慧美育、智慧评价等10个类别。
三、组织实施
(一)基本要求
1.共同体项目由共同体牵头单位负责申报和项目组织管理工作,主要成员单位不少于4个。鼓励与省外区域、学校联合申报。
2.共同体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在本类信息化教学中开展2年以上实践,取得一定的经验,具有一定的典型引领作用。
3.共同体项目应根据方向确定项目名称、申报内容。要求项目名称规范准确、简洁明了,准确概括申报内容方向,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
(二)建设与实施
1.开展实践。依据项目目标和任务,进一步明确、细化实施方案,确定成员单位之间分工合作的具体任务和进度安排,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工作。
2.协同交流。各项目单位要协同实践、密切合作,定期组织交流讨论活动,推动共同体建设与成长。
3.扩大规模。各项目单位要不断吸收新成员,丰富推广共同体实践经验和成果。
(三)成果验收
项目开展周期为二年。项目完成后,省教育厅组织项目验收。项目验收采取会议论证、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形成信息化教学应用模式研究报告和应用指南;形成6—8个教学信息化应用的典型案例;建设实践共同体社区,开展经验推广活动,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对建设基础较好、成果丰富的实践共同体项目,将择优推荐上报教育部,参与全国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遴选。
四、报送材料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中午12:00。
报送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附件1、附件2及有关佐证材料)送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标注“姓名-2022年教育信息化共同体项目”字样。
联系人:于吉梅
联系电话:(0411)62511069
电子信箱:hhkjc123@126.com
附件:1.辽宁省2022年度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推荐表
2.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