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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大连市社科联2021年度第一批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0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教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年度工作安排,根据《大连市社科联社科课题研究工作管理规定》,中共大连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现联合发布《大连市社科联2021年度第一批课题指南》。请各单位组织教师认真研读通知要求,做好此次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深入总结、深刻阐释中国共产党的百年伟大历程、辉煌成就和宝贵经验,总结和阐释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来,大连市各级党的组织、各界群众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正确指引下不懈奋斗的辉煌历程和取得的伟大成就与实践经验,特别是总结和阐释建党百年历程中大连的特殊历史地位和历史贡献,大连人民所承担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总结和阐释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和亲切关怀下,大连争当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排头兵和领头羊的实践和探索,大连在新时代发生的新变化、取得的新成就、做出的新贡献,大力营造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浓厚氛围,为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推进新时代大连“两先区"高质量发展推出一批有价值有分量的理论成果。

二、申报说明

中共大连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联合组织的研究课题为副省级课题,根据成果转化应用情况对部分课题给予后期经费资助。凡大连市社会科学工作者均可申报(脱产学习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等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申报者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与历史以及大连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方向、目标与市情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够确保按 时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三、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求

1.《第一批课题指南》共21个研究方向,申报的课题应符合研究方向要求。

2.申报人可根据研究专长和已有的研究基础直接选题申报,也可以自拟题目申报。

(二)课题研究人员要求

1.研究人员作为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项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申报。

2.研究人员不能同时主持多个市社科联在研课题。

3.研究人员只作为课题组成员的,每人同时参与课题不得超过2项。

4.凡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 对其获批的立项课题作撤项处理,取消2年申报资格。

(三) 研究要求

1.此次党史党建专题课题不必提交立项申报材料,申报相关课题的负责人应按时完成课题研究,并以征文的形式提交一份研究成果(5000字左右,同时提交“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经单位科研部门审查后统一报送市社科联,市社科联将择优给予立项并推荐参加相关理论研讨交流。

2.课题负责人要对研究成果的真实性、原创性负责, 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

3.课题研究所用数据应截止到申报年度,当年数据按规定尚未公开的可截止到前一年度。

4.课题组成员在研期间公开发表与所研课题相关成果, 须标明大连市社科联2021年在研课题,将相关发表情况及时反馈市社科联,并在申报结项时作为佐证材料,成果发表情况将录入市社科联成果信息系统。

(四)报送材料:

1.研究成果(5000字左右),实名、匿名电子版各一份;

2.“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一式一份;

3.《申报汇总表》,加盖单位(或科研部门)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纸质版送至思齐楼306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hkjc123@126.com

4.申报课题内容不宜通过线上传递的,请直接报送纸质材料。

5.申报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525日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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