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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单位上报2020-2021年度第二学期学术讲座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3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教学单位:

为提升我校教师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学术功底,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发掘师生们的学术兴趣,帮助师生了解当前国内、外学术界动态,按照我院科研工作计划安排,科技处将会为大家安排高质量的学术讲座。

请各部门仔细阅读《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学术讲座实施细则》(辽师海院〔2018115号)文件,并按照《实施细则》的相关审批程序和具体要求,将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校内、外专家学者的讲座《审批表》《推荐表》(见附件)于20214816:30前上报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审批表》

2.《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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