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教学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辽教科规办字〔2021〕1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课题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严格依照《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规定组织课题申报及资格审查工作。本年度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控制申报数量,择优推荐上报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将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指标限额,组织专家组进行推荐评审。
二、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活页》5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加盖公章的用统一表格制作的申报数据汇总表1份。课题申报材料须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三、科技处课题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16:30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
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21年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
附件3:《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21年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
附件4:《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21年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材料汇总表》
附件5:《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其它类别)
附件6:《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其它类别)
附件7:《2021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