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新闻中心

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正文

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8    作者:于吉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教学单位:

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立项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内容

1.本年度设立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

2.课题研究领域请参照《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课题指南》(简称课题指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应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立足辽宁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教育现代化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研创体现辽宁水准的研究成果。

3.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应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主题,结合各级各类教育和院校的改革发展实际,聚焦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重点、难点与关键性问题,深入开展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研究。

二、申报条件

1.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与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中小学校党建专项等各类课题均不得兼报。

2.课题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研究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范围前提下,结合实践自拟题目。

3.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应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熟悉所研究问题的实践和政策进展,须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需2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

4.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申报要求

1.本年度设立中小学校党建研究专项课题我校申报数量不得超过3项。

2.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实行限额申报。我校不得超过30项

3.不得申报非教育研究类选题;不得重复申报省社科规划基金办公室、省教育厅、省社科联已批准正式立项课题;主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尚未结题者不能再次申报。

四、、材料报送

本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5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统一报送至科技处包括: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22版)》纸质版一式1份电子版1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22版)》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1

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电子版1份;

4.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注明“姓名+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中小学校党建研究专项注明邮件主题“姓名+中小学党建研究专项


电子邮箱hhkjc123@126.com 联系人:于吉梅


附件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22版)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22版)

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4.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课题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