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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年度校级课题申报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04    作者:于吉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要求部署2020-2021年度校级课题申报结项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做好此次结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时间

科技处集中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420日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纸质版材料结项审批书实名1匿名1;《研究报告实名1匿名1公开发表的与课题相关的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

电子版材料全部纸质版材料电子版WordPDF格式各1

三、结项要求

结项的具体办法依据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科研工作管理规定(试行)》(辽师海院[2018]24号第三章第十三、十四条和《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关于确定2020-2021年度院级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有关项目结项验收工作文件的规定要求执行。

1.立项课题在报送或发表研究成果时,需注明“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20-2021年度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课题+课题编号”字样。

2.重点课题结项成果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非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包括2篇);一般课题结项成果须在非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包括1篇)。

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吉梅 联系电话0411-62511069

地址思齐楼302 邮箱hhkjc123@126.com



附件

1.结项审批书

2.研究报告模板

3.结项申报信息表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