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要求部署,2020-2021年度校级课题申报结项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做好此次结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时间
科技处集中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纸质版材料:《结项审批书》实名1份、匿名1份;《研究报告》实名1份、匿名1份;公开发表的与课题相关的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
电子版材料:全部纸质版材料电子版Word、PDF格式各1份。
三、结项要求
结项的具体办法依据《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科研工作管理规定(试行)》(辽师海院[2018]24号)第三章第十三、十四条和《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关于确定2020-2021年度院级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有关项目结项验收工作文件的规定要求执行。
1.立项课题在报送或发表研究成果时,需注明“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20-2021年度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课题+课题编号”字样。
2.重点课题结项成果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非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包括2篇);一般课题结项成果须在非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包括1篇)。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吉梅 联系电话:0411-62511069
地址:思齐楼302室 邮箱:hhkjc123@126.com
附件
1.结项审批书
2.研究报告模板
3.结项申报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