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科字〔2023〕17)文件要求,我校于2023年9月开展了2023年校级思政/科研课题立项工作。现对立项课题提出如下要求:
一、立项项目
2023年校级立项课题26项,其中思政课题4项、科研课题22项。校级思政/科研课题立项名单见附件。
二、管理办法
1.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一年(2023.11—2024.11)。无特殊情况,不得延期结题。科技处将于2024年4月对各课题进行中期检查。
2.课题结项成果须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包括1篇)。
3.立项课题在发表研究成果时,需注明“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23年度思政/科研研究课题+课题编号”字样。
4.立项课题申请结题验收时,必须遵守《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科研工作管理规定(试行)》,以《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为约束协议,并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和最终研究报告。
课题负责人要按照课题研究方案,认真完成课题研究工作,尽快达成研究目标。科技处负责立项课题进展情况的督查和结项验收工作。
附件: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23年度思政/科研课题立项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