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要求部署,2023年度校级课题申报结项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单位组织课题负责人做好此次结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时间
科技处集中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5日中午11:00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纸质版材料:《结项审批书》实名1份、匿名2份;《研究报告》实名1份、匿名2份;公开发表的与课题相关的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
电子版材料:全部纸质版材料电子版Word、PDF格式各1份。
三、结项要求
结项的具体办法依据《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科研工作管理规定(试行)》(辽师海院[2018]24号)第三章第十三、十四条和《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23年思政/科研课题立项名单汇总表》有关项目结项验收工作文件的规定要求执行,以《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为约束协议,并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和最终研究报告。
课题结项成果须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包括1篇),需注明“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23年度思政/科研研究课题+课题编号”字样。
附件
1.结项审批书
2.研究报告模板
3.结项申报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