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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大连市社科联2024年 第三批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教学单位:

根据大连市社科联社科课题研究工作管理规定》,市社科联2024年第三批课题结项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大连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实践指导意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为推动大连“两先区”高质量发展、率先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结项范围

1.2023年第三批立项课题(大社科发〔2023〕10号);

2.2023年第四批立项课题(大社科发〔2023〕19号);

3.以往延期结项课题(大社科发〔2024〕8号)。

报送材料

1.《大连市社科联课题结项审批书》(见附件2)电子版一式2份 (实名1份、匿名1份,与成果分开)。

2.课题结项最终成果(见附件3)电子版一式2份(实名1份、匿名1份)。

3.成果精华版(见附件4)电子版一式2份(实名1份、匿名1份)。

4.成果“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电子版一式1份。

5.以课题名义实现转化的成果证明材料,电子(扫描)版一式2份(实名1份、匿名1份),将作为课题结项、评优及后期资助的依据。

6.上述材料由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填写《大连市社科联课题结项汇总表》(见附件1),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各一式1份。

有关要求

1.课题结项最终成果须为中文成果,不少于10000字。

2.结项成果精华版用于咨政建议、决策参考,以及编辑出版《大连市社科联课题研究成果选编》等,要求独立成文,不超过5000字,包括摘要、关键词和正文,对策建议部分不少于30%。成果所涉调研分析数据应截至最新。

3.成果“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重复率(不含课题组成员)大于30%的不予结项。

4.给予前期资助的课题,须根据《大连市社科联社科课题研究工作管理规定》,提供成果推广证明材料方可结项。

5.课题成果证明材料原件为外文的,须附以中文说明。

6.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课题名称、研究内容、成果最终形式等原则上不得变更,如变更需向市社科联提交书面申请。

7.2023年第三批、第四批立项课题可延期1次,其中,在申报结项前因特殊原因无法结项的,需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同意后报市社科联批准,延期时间不得超过半年;经评审确定为“延期结项”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往年延期结项课题未申报结项或经评审不合格的,作撤项处理,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再申报市社科联课题。

8.匿名材料要隐去相关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电话等个人信息。对涉及保密要求的申报材料切勿通过网络报送。

9.课题结项受理截止时间:2024年9月5日。

时间要求

课题结项受理截止时间202493日中午11:30。逾期不再受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文件夹命名市社科联项目结题+姓名



附件:

1.大连市社科联课题结项汇总表

2.大连市社科联课题结项审批表

3.课题结项最终成果模板

4.课题结项最终成果精华版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