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大连市社科院智库重大调研课题管理办法》和《大连市社科院2023年度调研课题立项通知》相关规定,大连市社科院将于近期开展2023、2022(延期)年度调研课题结项工作。请各单位科研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课题结项的组织、管理与服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结项范围:大连市社科院2023年度立项调研课题、2022年度延期结项调研课题;2024年立项调研课题如已完成,亦可参加本次结项评审。
2.准备材料:①《大连市社科院2023、2022(延期)年度调研课题结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结项申请书》);②《大连市社科院2023、2022(延期)年度调研课题结项汇总表》(以下简称《结项汇总表》);③课题结项最终成果(10000字以上);④咨政建议稿(3000-5000字);⑤课题结项成果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书(重合度小于30%)。以上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由课题负责人提交到所在单位科研部门。
3.报送材料:①《结项申请书》实名1份,A4纸型,左侧装订并与成果分开;②课题结项最终成果实名1份;③咨政建议稿实名1份;④“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实名1份;⑤上述材料电子文本实名、匿名各1份,匿名电子文本要隐去相关人员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⑥单位科研部门统一填写的《结项汇总表》一式1份(加盖单位科研部门印章)。以上材料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认定后,由单位科研部门统一报送到市社科院。
4.课题结项最终成果须为中文成果,不少于10000字(研究报告)。咨政建议稿要求独立成文,字数在3000-5000字左右,包括内容摘要和关键词;突出对策建议,该部分不得少于全文篇幅的30%;作者署名3人以内,并附每位作者的简介;如有注释统一放在文章最后。
5.课题结项成果须经“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重合度大于30%的不予结项。
6.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得变更,如需变更请向大连市社科院提交书面申请。
7.课题结项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9月26日。
附件:1.大连市社科院2023、2022(延期)年度调研课题结项申请书
2.大连市社科院2023、2022(延期)年度调研课题结项汇总表
3.大连市社科院调研课题结项咨政建议稿模板